决定任命: 臧其中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; 徐来龙同志为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主任; 徐峰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; 王蓓蓓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; 王自成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; 周坤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; 高立昶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; 杜伟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; 韩克华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; 刘兆满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 张剑同志为市规划局局长; 张莹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 卞素华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; 冯驰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; 李海全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; 张法昕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; 李岩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; 李斌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局长; 戴明威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; 刘军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; 赵前进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; 袁翊清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; 葛彬波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; 刘斌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; 陈少辉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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